關于我國過渡時期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問題的討論
我國理論界對于這個問題的討論始于1952年。當時中國社會上還存在著五種經濟成分,即國營經濟、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資本主義經濟。這幾種經濟成分都是我國過渡時期的經濟基礎呢?還是只有其中的社會主義經濟成分是我國過渡時期的經濟基礎呢?對于這個問題,在中央黨校就曾發生過爭論。1954年12月,在中國人民大學第五次科學討論會上,徐琳、肖前同志提交了一篇《關于我國從新民主主義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的過渡時期中基礎與上層建筑問題》的論文,并在《教學與研究》1955年第5期上發表,進一步引起哲學界同志的重視和爭論。楊獻珍同志不同意該文的觀點,于1955年6月23日寫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過渡時期的基礎與上層建筑的問題》一文,闡述了我國過渡時期的經濟基礎應包含“五種”經濟成分,但未發表。這樣,對于這個問題的討論就變成了“綜合經濟基礎論”和“單一經濟基礎論”之爭,并于1955年進行到1958年,前后發表了10多篇文章。
1964年11月1日,《人民日報》刊登了《楊獻珍的“綜合經濟基礎論”》,把楊獻珍在1955年寫的沒有公開發表的文章經歪曲摘錄發表。從而,發動了對“綜合經濟基礎論”的批判和圍攻,把一場學術討論變成了政治迫害和政治斗爭。粉碎“四人幫”以后,我國哲學界又重新討論了這個問題。1979年4月,《四川大學學報》第2期發表張國祺同志的文章《哲學戰線上“三次大斗爭”應當重新評價》,《社會科學戰線》第4期和《學術月刊》第12期發表了楊獻珍同志的文章《關于我國在過渡時期的基礎與上層建筑的問題》,引起對這個問題的深入探討,以及不同觀點的爭論。
前后兩次討論,主要有如下五種意見:第一種意見即綜合經濟基礎論。認為經濟基礎是社會一定發展階段各種生產關系的總和,而不是斯大林所說的生產關系三個方面的總和。我國過渡時期的經濟基礎是五種經濟成分的總和,與此相適應,上層建筑屬于社會主義類型的人民民主制度和馬列主義的共產主義世界觀。第二種意見為單一經濟基礎論。認為只有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才是經濟基礎。我國過渡時期的經濟基礎應是占統治地位的國營經濟和合作社經濟,上層建筑也是單一社會主義性質的。第三種意見,是新舊經濟基礎并存論。認為我國過渡時期存在著新舊兩種基礎的成分、部分或因素,既不能用新民主主義一詞來概括,也不能用社會主義一詞來概括。它的特點是新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在形成著、發展著,舊的資本主義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在被改造著、消滅著,處在過渡狀態之中。第四種意見是經濟基礎整體論。認為我國過渡時期五種經濟形態既對立又統一,是一個有矛盾的經濟基礎的整體。其中社會主義經濟起主導作用,其它各種經濟成分處于次要地位。上層建筑也是參加政權各階級的矛盾統一體,并為各種經濟成分服務。第五種意見,是綜合經濟基礎論和單一政治上層建筑論。認為我國過渡時期的經濟基礎是綜合的,新舊經濟基礎同時并存,尚未形成占統治地位的單一的經濟基礎。而在上層建筑領域里,僅僅在社會意識形態部分存在著新舊因素并存的現象,政治法律制度則是單一社會主義性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