蝕骨危情扎心短句集錦3篇
《蝕骨危情》:他欠她的,他一輩子都還不清了
《蝕骨危情》講述的是女配夏薇茗因為嫉妒簡童,想要找幾個小混混搞定簡童,卻沒想到害死的那個人不是簡童,是她自己。可是簡童卻因為一條短信和一通電話,被沈修瑾親自送進了監獄。三年后出獄了,一切的一切都已經物是人非了,她不再是三年前的簡童,她后悔認識沈修瑾了。
這一部《蝕骨危情》非常好看,從第一章開始就很精彩,劇情也十分緊湊。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第1句】:他是沈家集團的掌權者,她是簡氏集團的千金。明明是她被人陷害,卻還是被送進了監獄
沈修瑾是沈家集團的掌權者,位高權重,和簡童、夏薇茗等人一起長大。簡童是簡氏集團的千金,家里人都把她當成是重點對象來培養。她雖然一身傲氣,但是對沈修瑾卻有不一樣的感覺,甚至可以說她一直都很喜歡沈修瑾。而另一邊,乖巧甜美的夏薇茗雖然看起來善良,卻處處都在算計簡童。
夏薇茗是一個非常關鍵性的.人物,她從小就呆在沈家,和沈修瑾一起長大,愛慕沈修瑾很久了,而沈修瑾也很看重她。為了設計簡童,她叫來幾個小混混,想讓這幾個小混混玷污簡童。卻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她自己才是遭殃的那一個。可是事情還沒有那么簡單,原本這是她設的局,她害死自己不說,還連累了簡童,被別人誤以為是簡童設的局。沈修瑾很憤怒,一氣之下將她送進了監獄。
【第2句】:三年后她出獄,沒有了家人,沒有了朋友,沒有了檔案,什么都沒有了
在監獄的這三年里,就因為沈修瑾想要折磨她,所以她被折磨得不成樣子,嗓子沙啞了,額頭破了相,簡直就和當初的簡家千金是完全兩個模樣。三年后她出獄了,她再也沒有去找過親人和朋友。而且她檔案被沈修瑾毀掉了,她想要謀生只能去底層工作。于是她來到了東皇國際當清潔工。
這些都是沈修瑾給的,沈修瑾沒有給過她一分愛,卻給了她一身傷。她家人沒有了,身份沒有了,尊嚴也沒有了。這些,她都知道,也都記得。
【第3句】:再次遇到沈修瑾,她說:“我殺了夏薇茗,我有罪。”
后來在當清潔工期間,沈修瑾還是不放過她。簡童內心已經絕望了,這三年來,她每一天過得都很痛苦,她出獄后想要活下來,為的就是想替監獄里保護她的那個女孩還債,而不是為了夏薇茗還債。她不欠任何人的,但是監獄里的那一條人命,她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這三年,她已經知道什么叫做妥協了。再次遇見沈修瑾的時候,盡管沈修瑾百般刁難,簡童都不反抗,她知道自己已經不是什么千金身份,也不再去想去惹是非了。后來發生了很多的事情,她逃脫了沈修瑾的控制,也發現沈修瑾有點悔意了,她卻笑著對沈修瑾說:“沈先生,我殺了夏薇茗,我有罪。”
【第4句】:“簡童,我把腎給你,你把心給我好不好”
時隔很久,沈修瑾終于再次著手去調查三年前夏薇茗死去的事情,他想要證明簡童的清白,可是不管他再怎么查,所有的證據都指向簡童,都說她是兇手。終于有一天,他知道夏薇茗死和她無關,她也是無辜的。夏薇茗原先想要算計簡童,找了幾個小混混,但是那幾個小混混被陸明初收買了。陸明初指使那些小混混強暴了夏薇茗以后,夏薇茗回到家,被自己的親生父親,也就是沈修瑾家的夏官家給活活捂死了。這件事情牽扯了很多很多人,包括沈修瑾的父親。
而真相一一明了,簡童的心卻一點一點地再死掉了。三年前的牢獄之災,三年后出獄所受到的折磨,她一點都沒有忘記,而且也忘不掉。這些,都是拜沈修瑾所賜。當沈修瑾對她說:“我把腎給你,你把心給我好不好”的時候,她除了感動以外,更多的是憤怒。
行文至此,小編只能告訴大家這部小說真的非常好看。目前這部小說還沒有完結,但是劇情會越來越精彩。小編正在追這部小說哦,如果你也感興趣,一定不要錯過這一部精彩的小說!
她的他情感美文
寫在前面:當她和他放在一起,無關風花,亦非雪月。那是在草原上縱馬狂奔的自在,是高原上夜空里熠熠生輝的明星,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你和你的他(她)。
不知道什么時候還可以看到被天狗吃掉后仍然泛著紅光的月亮。那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看到月食,和他一起。
彼時,她還不夠熟悉他,以至于手機上小小的熒光在暗夜中發出淡淡光芒,照亮了她的雙眸,竟然有一種不知所以的困惑。他說:“我是口十草名。”她研究了半天,仍然還是求饒般地發了三個問號給他。很快,他的回復又傳來:“是四班的那個1她恍然,是那個曾經一起學習過一個月的調皮男生,葉茗。
于是,淡漠的她第一次有了看熱鬧的心情。她隨眾人一起擠在小小的窗口看一點點被吞食的月亮。直到宿管阿姨扯著大嗓門發出不滿的咆哮,眾人才悻悻地散去,只留她一人仍然通過無數交織的電磁波和他談話。彼時,風里帶著砭人肌骨的寒意一點點滲入溫熱的身軀。彼時,那個調皮的少年帶著濃重的鼻音嬉笑著說我在陽臺喝西北風呢!彼時,池塘里的蛙聲暫歇,櫻花未開,而她的心里已是姹紫嫣紅的春天。時隔多年,她已經忘卻了在怎樣的迷迷糊糊中入睡,只是自那以后,她喜怒不顯的臉上掛上了清淺的微笑。
畢業后,她要離開水霧迷蒙的江南,去到很遠很遠的他鄉。臨走的前一晚,她和他像往常一樣扯談。她一一細數著自己喜歡什么不喜歡什么。”我喜歡喝開水,不是熱的也不是冷的,是比溫的更燙一點的那種開水“”我最討厭別人在我睡得正香的時候吵醒我“……那一夜,他們聊到很晚很晚,知道他繳械投降。要離開的人總是比留下的人更要來得不舍。她害怕,以后對于他來說,她只是來自遠方的客人。
然而,他用自己的行動告訴她,他會一直一直陪伴在她身邊。畢業后,他們每年只見兩次。每次她從遠方回來,都可以看到他等待著的孤獨的身影。好像不管風里雨里,有他在的地方就可以心安。自此,兩個同樣的孤獨的人,因為彼此的陪伴而走出了寂寞。她甚至不記得是什么時候和他說過害怕過馬路,他便已經牢牢地記住了。每次過馬路,他總是小心地走在她的身邊,偶爾有疾馳而過的車輛驚擾了她,他便扶著她的肩膀帶著她走到安全的地方。
有一次,他有一個推不開的飯局,不得已匆匆將她送上車后便在沉沉暮靄中離去。她坐在窗邊,看著漸漸亮起的霓虹燈,在眼前盛開出無數艷麗的花朵。”你是我的藍顏。“她默默編輯了這幾個字,點了發送。收件人:口十草名。不一會兒,他急匆匆地打電話過來,略帶委屈地說,我不要做你的藍顏!她驚愕。他說,我要做你的閨蜜!她撫掌大笑,好,閨蜜就閨蜜!
又是一個燥熱的夏天,她走了很久很久,很遠很遠的路來到他現在就讀的學校。她像發了瘋一樣,不愿騎車坐車,只想用自己的雙腿在這座小城里留下屬于她的痕跡,即使下一刻所有痕跡都灰飛煙滅。透過校門,她遠遠地看到教學樓下聚集的人群。那里有她太多熟悉的陌生的卻都知道她的人,也有太多太多她想見卻不敢見的人。她躊躇著,不知該進不該進。他卻已經邁著步子朝她走來,看到了第一次在人前穿裙子的她,他笑著揮揮手,仿佛只是幾日未見的好友。
走近后,她看見了他早已汗濕的格子襯衫。正想開口說些什么,他早已搶先開口,那邊有人說你漂亮。她驚喜,反問一句真的?他促狹地笑笑,假的。她惱怒,抬腳去踢他的腿。他一臉嫌棄地搖頭:”嘖嘖,穿了裙子也不淑女點1她無話可說,扯著裙子局促不安地站著。還沒來得及多說什么,接他的車已經到了。他抱歉地笑笑,我得先回去洗個澡,遲點兒過來找你。她善解人意地微笑,目送他離開。此時,她在他的眼里,似乎又成為了那個脫離于人群之外的孩子,呆呆地,等待有人牽著她的手前行。然而,然而礙…
她等到他來的時候,已經吃完了一個冰淇淋。他有些不滿地咕噥,不是說好了等我來了再開吃的嗎?她笑笑沒說話。后來,他們一起去看已經過了熱映期的《小時代2》。偌大的電影院里看電影的人寥寥無幾,他和她坐在較前排,空調的冷風嗖嗖地刮過來。他問,你冷不冷?她搖頭。他又不放心地摸摸她裸露在外的手臂,有一絲絲在這個夏天沁人心脾的涼意。她看著他在她手臂上不安分的'手,皺眉,喂,你趁機吃我豆腐哪?他無言。此刻電影里南湘的身影出現在白色的銀屏上,他轉頭笑著對她說,在我跟你不熟之前我一直覺得你有這種氣質誒。可是混熟了之后,嘖嘖……他的后話淹沒在她拋來的白眼里。他低頭看看這個穿著裙子還若無其事地翹著二郎腿的姑娘,肩膀抖動地厲害。
她沒有說出口的是,因為你是看見我怎樣的丑態都不會離開的人。
時間很快就過去,電影接近尾聲的時候,厚實的建筑掩蓋不住轟隆隆的雷鳴聲,一聲聲刺激著觀眾的耳膜。到電影散場的時候,也是他們分別的時候。此時灰黑色的幕布已經刷刷地砸下了雨水。他沖進雨里,再一次回頭沖仍然站在電影院門口的她揮揮手,一如那個從陽光里走來的少年。
她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濃密的雨幕中,有冰涼咸澀的液體落下。落在地上,已經分不清是雨水還是淚水。她好像還沒告訴他,告訴他什么呢?再也說不清了。恍惚中記起他說,我不要做你的藍顏,我要做你的閨蜜!她又樂不可支地笑開了。一縮頭鉆進了雨里。
比朋友更親密,比戀人更長久。長長久久,久久長長,他是她心中永恒的少年。
后記:想在年少時有人同你一起鮮衣怒馬恣意揮灑,想在成功時有人支持你一直披荊斬棘勇往直前,想在垂垂老矣時有人陪你一道養養花草聽聽老戲。想生命里出現過的這樣一個周身灑滿陽光的少年,在你的生命中永無止境地走下去。你是我的少年,是我永遠的閨蜜或藍顏。
時間也沒法侵蝕他與它的作文
古人不遠:時間也沒法侵蝕他與它
他,漢朝的歷史學家、文學家“司馬遷”,他生活在漢武帝時代,父親是史官,所以他從小受到了家庭的熏陶,愛好文史,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它注重從實踐中得到真知。20歲的時候,它就開始遍游祖國大江南北,實地考察歷史文化遺跡,并且博覽群書,為后來的事業奠定了知識基礎。
父親死后,公元前108年,它已經38歲了,他繼承了父業正式做“太史令”,利用國家藏書處,閱讀了大量書籍,這些都是為撰寫《史記》做準備工作,公元前104年,即42歲時,他便竭盡全力開始撰寫《史記》,此后不久,大禍從天而降。
公元前99年,司馬遷因為替戰敗投降匈奴的李陵說了幾句公道話,觸怒了漢武帝,被捕下獄,并處以死罪,當時的社會狀況,如果免死,辦法只有兩個:一是以錢贖罪;一是受腐刑。腐刑也叫做宮刑,是中國古代五種酷刑之一,即破壞男性生殖器,馬遷因為家里沒錢贖命,只好受腐刑。腐刑不僅對人肉體上是一種最殘酷的摧殘,而且對人格也是極大的侮辱。面對這種抉擇,他沉默了。司馬遷通過天牢的小窗,望著那伸手不見五指的夜,不見星星也不見月亮,夜的寂靜令人窒息,壓的他心煩意亂,暮秋的風裹著寒氣扎進了每一個角落,包括司馬遷那件即破舊又沾有血色的長衫。“是忍辱含垢的活著,還是毅然決然的離開這個世界?”司馬遷皺緊了眉頭,“人是有尊嚴的',如果一個人沒有尊嚴,那……,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司馬遷緊握著拳頭,最終選擇了前者:忍辱含垢的活著。司馬遷受腐刑,自認為是天下最恥辱的事,心里極其悲痛,而他為什么,為什么“隱忍茍全”,為什么會勇敢地去面對現實,是為了完成正在寫但還沒有完成的《史記》,是信念,有信念的支持就能將挫折踩在腳下;苦難,考驗的是人的耐力和毅力;無論在什么時候,什么環境,都不能失去的是對未來的志向。有人說:生命就是一根脆弱的蘆葦,一陣風都可以將它吹斷。但是它又充滿了韌性,與死亡做著不懈的斗爭,生命的硬度是用希望、愛、堅強撐起來的,只要有愛與希望,就能同命運抗爭,向死神怒吼。蔡元培曾說過:人生之價值,視其事業而不再年輕。是啊,一個人的價值,是看他為人們做過什么,奉獻過什么,而不在于那些與大家毫無關系的東西。
公元前96年,司馬遷出獄了,任中書令,他發奮繼續寫《史記》,經過十多年的努力,至公元前91年,《史記》基本寫成了。
《史記》記述了皇帝到漢武帝時期的史事,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也是我國第一部傳記文學總集。它肯定了陳勝、吳廣反抗暴秦的首創精神,指斥了暴君、酷史的罪惡,大膽的評論了漢武帝的功過,成為后世紀轉體通史書的典范。這部書文體簡潔,語言生動,刻畫人物栩栩如生,又是一部優秀的文學著作,它對后代史學家和文學家都有極其深遠的影響。被大作家魯迅稱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有人說:時間能侵蝕一切。這是真的嗎?不,不是真的。有一種東西,世間萬物,誰也不可能把它銷毀,侵蝕------一種好的思想與精神。
老舍:他這一輩子
老舍:他這忍一忍的一輩子。那一批的知識分子們,真是很苦。
在圖書館看老舍的書,一些散文透露出了他的家境,和幼年時光。看了非常難過。
因為家貧,所以他有一副了解苦難,悲天憫人的心腸。這種悲天憫人不意外,小學時讀《小麻雀》時都能看出。有點意外的是,除了悲憫,其實他還是一個很冷靜的人。比如他寫到因為窮,所以他十歲還無法去上學,“一個十多歲的貧而不識字的孩子,很自然的去作個小買賣———弄個小筐,賣些花生、煮豌豆,或櫻桃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去學徒。”
那和他相依為命,他最愛,也最愛他的母親,態度如何呢?他其實很冷靜的明白:“母親很愛我,但是假若我能去做學徒,或提籃沿街賣櫻桃而每天賺幾百錢,她或者就不會堅決的反對。”
然后更冷靜地推出下一個結論:“窮困比愛心更有力量。”
后來,在附近一位富有的善人劉大叔的資助下,他終于能上學了。劉大叔是“在金子里長起來的闊少爺”,“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綾羅綢緞,也賭也嫖”。家財萬貫,熱心助人,卻不善經營,“他只懂得花錢,而不知道計算。人們吃他,他甘心教他們吃;人們騙他,他付之一笑。他的財產有一部分是賣掉的,也有一部分是被人騙了去的。”不過就這樣了,他還是樂呵呵地辦貧兒學校,粥廠。已經中學畢業的老舍,幫他作義務教師,幫忙調查和散放。半是報恩,半是敬重吧。
但是在他心里,他冷靜地知道一個事實:“我很明白:放糧放錢不過只是延長貧民的受苦難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攔住死亡。”
在老舍出國前,這位劉大叔終于散盡了家財,出家為僧。老婆女兒也出家為尼。老舍和劉大叔的女兒好像兩小無猜,雙方頗有愛慕之情。但后來這個家道中落的小姐,半路出家的尼姑,最后還是當了暗娼。
這件事情在他心里到底有多苦,外人是很難知道了。只知道他后來以這個女孩為原型,寫了《月牙兒》。那么多的屈辱,苦難和痛,最后都成了黃黃的月牙兒,你說它暖,它也暖。你說他冷,它也冷。
基于這些原因,不難理解為什么建國之初,老舍會抱著那么大的熱情投入。他有點像他自己寫的茶館老板王利發,一輩子沒做過一件虧心事,卻被可怕的世界削得夠慘,現在好像看到一個溫和,蓬勃的新世界了,當然要全力以赴。
之前是看林語堂還是許倬云還是誰(真的想不起來了)說,新中國建立后,變化最大的兩個作家,其中一個就是老舍了。立刻從月牙兒變成了紅太陽。1951年時,他寫《北京的`春節》,最后一段全是政治背書,在舊社會如何,在新社會又如何,結尾是“現在是大家勞動終歲,大家也當快樂的過年”。
那年他還寫了更政治背書的《龍須溝》。即使在《茶館》這樣看起來不那么政治背書的話劇里,中場穿插的快板里也有“苦水去,甜水來,誰也不再做奴才”,這么有當時宣傳風格的臺詞。
背書歸背書,烏托邦永遠只是個幻境。這一點,連老舍這么冷靜的人也沒看穿。49年對絕大部分中國知識分子,是分水嶺的一年。是去是留,直接決定生死。但大部分人要在混沌中作出決定。老舍一直不能算左派,但必須要承認,右派的人在這一年普遍比左派的人聰明。萬年聰明人胡適就很清楚地看明白了局勢,但中國像胡適這樣聰明的人,又有幾個呢?
右派的代表之一梁實秋,雖然很堅定地要去島上,但當時他的大兒子大女兒都在北京且已經成家,不愿意遠行,他竟然未勸!!因為他認為就算分開了,頂多兩三年后雙方又會和談,統一,不是問題。結果他到死,都再沒有見這雙兒女一面了。梁實秋當然不像胡適那么老江湖,但怎么都是個厲害的明白人,這樣的明白人,都犯這樣的錯,何況其他人呢?何況本來就不那么右的老舍呢?
到1962年,風氣急轉,老舍已經不能再發表東西。《正紅旗下》也被迫停止寫了。再也不能寫書了,他還能寫什么呢?“1966年春季,老舍獨自前往北京郊區順義縣以養豬而聞名的陳各莊,跟那里的農民生活在一起,準備寫科學養豬的快板。”從《四世同堂》到養豬快板,大概也是中國那30年的經歷吧?
“此后老舍試圖參加文藝工作隊,想通過寫快板、相聲等,來宣傳計劃生育、科學種田”。沈從文什么都不能寫后,也只好去研究古代服裝。因為這些聽起來最無害。但最無害也沒用,所有的努力得到的結果都是“未獲批準”。烏托邦里,什么都要經過批準,這大概是最早加入烏托邦的人沒有預料到的事情。
總之最后烏托邦倒掉,老舍跳了太平湖。幾十年后,背書建立的話語體系,又要靠王朔這批人,用老舍用過的京片子胡同腔來再次打破。世界再次循環。王朔接受采訪時說,覺得老舍當時不該跳,忍一忍也就過去了,忍個十年,沒準能憋出一篇鴻篇巨著來。老實說我對這個評價感到很哭笑不得。老舍的一輩子當然是很中國的一輩子,不過這個“忍個十年,能憋出一篇鴻篇巨著來”,倒是更中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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