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時代廣場的蟋蟀有感-353字作文
今天我讀了《時代廣場的蟋蟀》后,覺得這只蟋蟀很了不起,內容很精彩。就讓我來講講吧:一只1961年間的蟋蟀,偶然搭錯了車從康涅狄格州鄉下來到了紐約時代廣場。當許多人類歌星。舞星。畫家。藝術家都在為生存所迫,在廣場街頭賣藝賣唱的時候,不知怎么,這只蟋蟀竟鴻運當頭。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在一夜之間成了地鐵車站里的演奏明星!這只蟋蟀在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貓的幫助下才成為明星。有一次,它歌唱時,七百八十人的心被感動了,停下步伐聽歌而耽誤了上班時間。后來它成了紐約市里唱得最動聽,拉得最好聽的音樂家。
它一唱,就能使整個喧鬧的紐約市安靜下來,讓人們屏息凝視,陶醉在這優美。動聽的音樂聲中。最后,蟋蟀非常想念家鄉,就乘上了回家的列車。我讀著讀著,眼眶里含著淚水,一時流不下來。因為蟋蟀要辭職了,回家了。我想:它能乘車到金華來,在我家,那該多好阿!讓中國人和外國人聽,成為世界上最有名的音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