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國王-人與社會
當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城,崇禎皇帝在煤山自殺的時候,遠在西歐的英國也發生劇烈動蕩,國王查理一世與議會軍展開激戰,最終國王落到議會軍的手中,,英國議會組成法庭。對查理一世進行審判,判處死刑,執行斬首之刑。
英國革命的起因。雖有宗教等因素,但主要是國王與議會的角力。國王認為君權神授,國王的意志就是法律。這一點,在中國歷史上當然是沒有問題。沒有人懷疑的,但是在英國這樣一個從來設有絕對君主專制傳統的國家,卻并不能說服人。與議會的爭執白熱化后,國王就糾集武裝力量發動內戰,結果國王落到議會軍的手中。
可以用種種辦法處置查理國王。軍隊曾經想到使用毒藥;也有人建議制造事故。
不過,軍隊和議會最后決定公開審判國王,允許他在民眾面前為自己辯護。他們要讓全世界見證他們所進行的正義事業,。要讓所有的君主知道,他們必須要為其生命中的邪惡行為負責。
1649年1月20日,法庭正式對查理一世進行審判。副檢察長約翰·庫克在起訴書中說:“受托行使的有限統治權力是國家法律所賦予的,此外并無其他來源。從他接受托付時起,他就應該實踐為人民謀利益的誓言,履行維護人民權利和自由的職責”。“查理·斯圖亞特一手制造并推動了上述血腥殘酷、天理難容的戰爭。在過去是這樣,現在亦然。他必須對這些戰爭中所發生的所有叛國行為、燒殺搶掠以及其他一切對本國造成的破壞和損失承擔責任”,約翰·庫克認為查理的行為構成“暴君、殺人犯和英國人民公敵”。
對國王的審理,在英國著名的威斯敏斯特開庭了好幾次,數千人現場旁聽審理。查理一世對于法庭的合法性毫不認同。他不斷質問法官布拉德肖:“你們是憑什么權力這樣做的?”而布拉德肖指出:“在國王和他的人民之間存在一個契約協定,國王的即位宣誓就意味著契約開始履行……這好像一條紐帶,紐帶的一頭是君主對國民應盡的保護義務,另一頭是國民對君主應盡的服從義務。”這是社會契約論的最早論述。比洛克提出此觀點還要早幾十年。
查理因為拒絕承認法庭的合法性,也就堅決拒絕回答對他的指控。而按照當時的法律,如果拒絕答復,則視為自動承認控訴書中所述事項。另外,國王也明顯表現出對于他發動的戰爭給人民帶來的苦難無動于衷。死硬堅持君權神授的查理一世,把法庭逼上了死角,本來不準備判處查理死刑的法庭,最后不得不判處砍頭的死刑,數日后被公開處死。
查理一世也許是人類歷史上因為暴政而被公開審判并被處死的第一個國王。雖然后來查理二世復辟,英國共和國夭折,當初代表全體英格蘭人民起訴查理的約翰·庫克受到報復被判處死刑,已經去世的克倫威爾、布拉德肖等也受到開棺鞭尸的侮辱。但王權要受到約束、國王必須處在法律之下、國王的暴政必須被迫究等觀念逐漸深入人心。
審判并處死查理國王,讓人想起中國兩千多年前孟子與齊宣王的一段對話。齊宣王問孟子:湯放桀。武王伐紂。有這回事嗎?孟子說,根據歷史記載有這么回事。齊宣王又問:臣弒其君,可以嗎?孟子說:“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獨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這樣的對話,在兩年年后的英國威斯敏斯特大廳,幾乎原原本本地重復了一遍。孟子的話早已經為審判并處死獨夫民賊的帝王給出了理論依據,但可惜的是,中國的朱元璋皇帝將這段對話從《孟子》中刪得一干二凈,但朱元璋皇朝的末代皇帝,仍然免不了作為獨夫民賊,在走投無路的時候吊死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