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借款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為: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一、借款合同如何約定管轄
民法典對借款合同可否約定管轄沒有作出規定,而民事訴訟法規定,簽訂借款合同的,當事人要以約定借款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二、借款合同要怎么簽才安全
1、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2、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第三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第三人又不能證明的,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訴訟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需要注意的是,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5、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注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
6、借款合同并不總是有效的,比如: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如擔保協議、抵押物證明等。這些證據應該與借款合同條款相符,并且能夠證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證據應該真實可信,并且與合同條款相符。在處理借款合同糾紛時,應該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并在法律程序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并在法律程序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