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言與美言-人生
老子說:“信言不美,美言不信。”這句話實在耐人尋味。
從古至今,我們一向非常重視“信言”,由此衍生出許多成語俗語,譬如“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譬如“一諾千金”。孔子說“巧言令色鮮矣仁”,也是反對“巧言”,追求“信言”,與老子的觀點一致。
可以說,無論儒家,還是道家,都認為,誠信的言論,一定是質樸的,直接的,簡單的,不需要那么多包裝,不需要那么多技巧,不需要那么多修飾。這倒和一句西方的諺語“真理總是赤裸裸的”相合。
但是,我國也是一個非常講究“美言”的國度。孔子不就說過:“不學詩,無以言。”孔子還說:“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學詩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增加語言的誠信度。因為不學詩,也同樣可以保持語言的誠信度,只要你自己愿意。學詩,顯然是為了增加語言的美感。特別是在外交場合。外交官在外交活動中,總會首先稱引《詩經》中的成句,以增加自己語言的美感。
同時,在語言表達方面,盡量避免直言不諱,也是增加語言美感的必要手段。譬如秦晉崤之戰后,戰敗的秦國統帥孟明被晉軍釋放,回家前,他在船頭對晉國統帥說:“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這句話字面上的意思是:“如果我國君主遵從晉君的好意赦免了我們,三年后,將來拜謝晉君的恩賜。”這話說得自然非常漂亮,但是,其實質的意思是,假如我們能被我國國君赦免,那么三年后,我們一定會來晉國報仇,一雪戰敗的恥辱。
我們說話常常注重語言的修辭技巧,講究“美言”,這自然使人變得文雅,禮貌,能照顧到對方的情緒,很多責備意味的話,也因此削減了鋒芒,不至于刺傷對方,這都是“美言”的意義所在。所以,言辭盡量做到委婉、含蓄、柔和,尊重對方的人格尊嚴,是“美言”的最大價值。
但是,事物往往還有另一方面。過分注重“美言”,也會造成不良后果,那就是善掩飾,好虛言,言不由衷。老子說“美言不信”,指的就是這個方面。很多人喜歡為死去的人寫墓志,但是,很多諛墓之詞也就因此產生。一個人生前本來作惡多端,也會因為“為尊者諱”,而一筆勾銷。過分強調“美言”的結果,是大家都不愿意講真話。只要把話講漂亮就行了,只要大家聽了舒服就行了。至于這話有沒有意義,有沒有真實的內容,是否能解決實際問題,那就不是大家關心的問題了。
崇信“美言”的傳統,讓人變得復雜,機巧,多疑。“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即使是這“三分話”,也盡量說得圓滑,模棱兩可,漂亮,不要指涉實質內容。雖然許多人也相信“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在日常交往中,我們卻很少對人進“忠言”,即使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如此。因為“忠言”不是“美言”,“忠言”有時很刺耳,容易得罪人,特別是在領導面前。
所以,在過分注重“美言”的文化傳統下,我們也要重新思考老子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訓誡了。提升“信言”的地位,也顯得刻不容緩。自然,我們應該繼承“美言”的傳統,說話盡量做到委婉含蓄,不傷人,但是,卻不能只講空話,漂亮話,諂媚的話,言不符實的話,而應該多講講真話,信實的話,質樸有內容的話,有益于世道人心的話,特別是,要敢于講出自己不同于眾人的話,自己獨特的見解,哪怕是帶有批評性質可能會引起大家不滿的話,只要是深思熟慮過的,也應該大膽表達出來。
我相信,“信言”和“美言”,其實是可以統一起來的。但前提是,“美言”必須以“信言”為基礎。言語中一旦剝離了誠信的內核,那么話無論說得多么漂亮,也不過是一個空殼,除了玩弄辭藻之外,就什么意義也沒有了。